公告概要:
一、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4330号-JLZH-2025-0501; 二、项目名称:2025年度农安县人民法院审判执行辅助服务人员项目(二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农安县成宇劳动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农安县农安镇黄龙路蓝天大厦综合楼一楼西一门; 中标金额:329.9448万元; 评审得分:81.2。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立剑、冯国维、袁敏、刘琳、贡爱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实行市场价格的取费标准计费,由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收取3.3万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中标结果公告在“政采云”平台(http:// www.zcygov.cn)发布,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农安县人民法院 地 址:农安县宝安路11号 联系方式:0431-83270006(办公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中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1308室 联系方式:张廷宇0431-80543099(办公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廷宇 电 话:0431-80543099(办公电话) 监督部门: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投诉时限、要件及处理流程: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监督部门提起投诉。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财政部门收到投诉书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是否受理投诉,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相关规定详见国家相关文件。 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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