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受厦门市儿童医院(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厦门医院)委托,厦门市信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350201]XHS[GK]2025002、厦门市儿童医院科研教学楼楼宇配套设备智能化(二期)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厦门市儿童医院科研教学楼楼宇配套设备智能化(二期)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21日 09时15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350201]XHS[GK]2025002 项目名称:厦门市儿童医院科研教学楼楼宇配套设备智能化(二期)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877,800.00元 采购包1(厦门市儿童医院科研教学楼楼宇配套设备智能化(二期)): 采购包预算金额:6,877,8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6,877,8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人在中标之日起15日内完成施工图纸的审核、校对、报审,收到开工通知之日起150天内(不含试运行期)完成设备安装、调试,达到项目的试运行标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采购包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要求的方式: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预留比例:投标人所投货物中,由中小企业制造的产品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或者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制造的货物)金额不低于投标总额的5%,其中由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或者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制造的货物)金额不低于60%(指5%中的60%)。(3)投标人需按第五章补充条款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否则投标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以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等相关规定,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①投标人所投货物中,由中小企业制造的产品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或者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制造的货物)金额不低于投标总额的5%,其中由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或者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制造的货物)金额不低于60%(指5%中的60%)。②投标人应编制填写《中小企业份额占比情况表》,随分项报价明细表一并上传至报价部分,并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进行认定和声明,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3)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及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财采〔2020〕14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1、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厦门网站(https://credit.xm.gov.cn);2、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当日;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①查询结果显示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当日)前三年内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6、招标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节能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以及最新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以及最新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规定执行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06-27 至 2025-07-04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07-21 09:15: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C区开标室6(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的开标环节,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或者远程参加开标会。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需提前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中下载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并按照操作手册的要求参与开标会。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厦门市儿童医院(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厦门医院)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宜宾路92-98号 联系方式:0592-25696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厦门市信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文屏路1-8号嘉禾良库文化创意园8号楼3S126 联系方式:15359622101、13950025885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叶先生、洪先生 电话:15359622101、13950025885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厦门市信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厦门市信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27日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