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宿舍局部区域和围墙修缮工程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CGS-ZFCGCS-2025-03)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6月27日 发布来源: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项目概况 学生宿舍局部区域和围墙修缮工程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津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南开四马路28号律保大厦C座4层)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CGS-ZFCGCS-2025-03 项目名称:学生宿舍局部区域和围墙修缮工程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66.2223万元 最高限价:366.2223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是 | 49.5557 | 49.5557 | 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 详见采购文件 | 第2包 | 是 | 316.6666 | 316.6666 | 房屋修缮 | 详见采购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第一包:4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第二包:4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第1包:(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二)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三)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六)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本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第2包:(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二)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三)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六)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本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第一包: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6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至少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由第三方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4.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至少1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者零申报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5. 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也须按磋商文件格式提供本授权书。7.供应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8.供应商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9.本项目应配备: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为建筑工程。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并提供近3个月(2025年03月-2025年05月)连续社保缴纳证明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10.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12.本项目中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第二包: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6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至少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由第三方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4.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至少1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者零申报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5. 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也须按磋商文件格式提供本授权书。7.供应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8.供应商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9.本项目应配备:(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为建筑工程。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并提供近3个月(2025年03月-2025年05月)连续社保缴纳证明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2)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应由投标企业出具任命书并提供近3个月(2025年03月-2025年05月)连续社保缴费证明。10.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12.本项目中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27日到 2025年07月04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津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南开四马路28号律保大厦C座4层)获取 方式:(1)现场获取,每日8:30-11:30,13:3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2)报名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3)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tjgp.cz.tj.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携带相关证明材料)。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1号远洋大厦17层天津能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采购中心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7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1号远洋大厦17层天津能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采购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分为两个包,兼投不兼中。兼投不兼中原则:如同一供应商多个包为排名第一成交候选人,则优先以投标金额较大的包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另一包的候选人将在其他推荐成交供应商中按照推荐成交供应商排名顺序最靠前的一名确定为成交供应商。2.第一包缴纳投标保证金:8000元整;第二包缴纳投标保证金:63000元整。缴纳方式:电汇。供应商最迟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并取得收据,收到保证金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如出现电汇未到账等情况,按投标单位未缴纳保证金处理。(汇款信息需标注所投项目编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光荣道2688号 联系方式:022-583190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津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开四马路28号能源大厦C座3层 联系方式:022-87676677-8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宁 电 话:022-87676677-820 天津市津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