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青海聚帛公招(货物)2025-112 项目名称:青藏铁路公安局2025年购置全自动体外除颤仪(AED) 预算金额:58.8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8.8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全自动体外除颤仪(AED)20台,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财务要求:①投标人需提供经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②新注册未满一年的企业需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 6、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8、其他资质: (1)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 (2)投标人所投产品需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 (3)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8、其他资质:(1)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2)投标人所投产品需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3)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30日 至 2025年07月0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购买或者现场购买(网上购买需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7号财富中心A座9楼1091室(青海聚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网上购买或者现场购买(网上购买需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7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7号财富中心A座9楼1091室(青海聚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示网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s://www.ccgp.gov.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青藏铁路公安局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互助中路15号 联系方式:董先生0971-7165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海聚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7号财富中心A座9楼1091室 联系方式:李女士0971-61514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先生 电 话: 0971-7165025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