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编号:N5111112025000033二、项目名称: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项目三、采购结果采购包1:
四、主要标的信息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夹江县淘菜邦食品经营部)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李天森(采购人代表)、向元斌、查新中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等文件规定,代理费用为42000元,由项目的成交供应商支付,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4.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乐山市公安局沙湾区分局 地址:乐山市沙湾区嘉农镇沫东坝村5组66号 联系方式:0833-34324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四川一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中路158号4楼5、6、7号 联系方式:0833-2415463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0833-2415463 四川一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26日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