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人民政府机关 大寺镇警务室提升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DJZJZB2025022)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6月26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人民政府机关 项目概况 大寺镇警务室提升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西青区顶佳金领地2号楼1门10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0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JZJZB2025022 项目名称:大寺镇警务室提升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6.0万元 最高限价:86.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是 | 86 | 86 | 其他房屋 | 警务站房体(单层)含自带设备设施1座,精神堡垒5500*800mm(非独立) |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0日内货到现场并完成安装、调试。(具体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需满足有关国家行政部门对中小企业认定的规定,并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 (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按照现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4)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按照现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5)促进残疾人就业: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5)本项目采购货物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采购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及财政部公布的《政府采购产品目录》中的货物和服务。且以最新、有效的清单(目录)为准。 (6)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取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可向本市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政采贷”融资支持。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请于正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向相关金融机构联系咨询。 注:金融机构相关信息请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板块 (网址:http://tjgp.cz.tj.gov.cn/zcd/zcdList.jsp)了解。(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在有效期内;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 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前3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能证明其信誉良好的资信证明;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提交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按季度缴纳的须提供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1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4)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原件加盖公章。 (5)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社保部门出具的受委托人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缴纳社保的缴费证明)。 (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查询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27日到 2025年07月03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顶佳金领地2号楼1门1001 方式:网上领取,具体要求如下:(1)请将“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中要求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191709579@qq.com,邮件主题为:DJZJZB2025022项目报名信息,并致电我公司联系人确认。(2)标书款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需使用对公账户),汇至我公司的银行账号,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DJZJZB2025022标书款”(电汇信息单位名称:天津市达江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南北大街支行;帐号:122908254510801)(3)标书款汇款后,请将汇款单截图、项目编号、服务商联系人、联系电话以邮件形式发送至上述邮箱。(4)采用网上领取方式进行报名的,报名日期以标书款到账日期为准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顶佳金领地2号楼1门1001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7月0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顶佳金领地2号楼1门1001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人民政府机关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静水道1号 联系方式:139021032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达江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顶佳金领地2号楼1门1001 联系方式:137521166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裕、李工 电 话:13752116610 天津市达江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