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不动产软件驻场运维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0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1000-02791
项目名称:不动产软件驻场运维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15000
最高限价(元):415000
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6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全部款项
服务内容:现场进驻专业技术人员,确保2025年度不动产登记系统及相关信息中间库正常运行,日常增量数据汇交,相关大数据查询及分析。
具体运维服务内容如下:
1.系统咨询
在服务期内,提供各种与产品相关的免费技术咨询服务,包括热线电话、电子邮件(7×24)、即时通讯软件及现场等方式。在收到客户方障碍通知后1小时内做出响应,2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或消除障碍。
2.系统软件迁移与二次安装
在服务期内,主要针对硬件环境变更或其他原因需要重新安装、软件迁移时,可配合客户完成不动产登记系统的技术指导安装或直接安装。
3.软件升级
在服务期内,如客户因业务变更而导致出现需求的变更和增加时,需要针对这些需求的变更和增加进行软件系统的新功能编写、改写,并完成变更部分的部署和客户使用培训。
4.状态报告和故障预测
在服务期内,定期对系统进行检查,对应用系统现状做出评估,预测可能出现的故障,并提出预防策略以及提高系统软件性能的优化建议。
5.优化系统
在服务期内,将根据业务运行情况、网络情况继续对应用软件平台的系统参数提供优化建议,确保系统随着业务的发展能够持续、稳定、高效地运行。
6.数据备份
在服务期内,将根据业务运行情况、数据增长速度等相关因素,制定数据备份计划,并根据计划对系统的相关数据进行备份,以确保系统数据安全,避免因为各类原因导致的数据损失。
7、日常增量数据汇交,相关大数据查询及分析
在服务期间,确保日常工作所产生增量报文数据准时、准确上传,实时排查解决问题增量数据、对需要利用的数据编写相关汇总查询分析,提供相应数据。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第(三)项的情形:“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供应商应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确定企业规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26日17时00分至2025年07月04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7月0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文圣区新城路9号辽阳市政府A座4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认真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开标形式,具体参与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3、报价解密:供应商可自行在单位进行电子解密或供应商授权代表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现场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不提供任何设备进行电子解密,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结束报价认定,超过规定时间仍未完成报价解密的视为未提交报价,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因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 5、请各投标供应商随时关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关于本项目的更新动态,如果有更正公告请及时知悉。如项目有更正,投标供应商未能及时知晓更正信息导致投标出现问题的,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6、供应商在上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时一定要注意检查电子文件的清晰度确保能够清晰可辨,电子版投标(响应)文件清晰度过低无法识别可能会导致投标(响应)无效,产生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地 址:文圣区新城路9号
联系方式:0419-29806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阳鑫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万隆花园B2区7号楼网点10-1号(东兴路圣华园北侧网点)
联系方式:0419-5168168
邮箱地址:lyxs2022@163.com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阳分行
账户名称:辽阳鑫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2869802272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先生
电 话:0419-5168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