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JH25-211400-01266
二 、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机关事务保障服务中心2025年度食堂粮油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001包
供应商名称:辽宁硒之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265,630(元)
评审总得分:92(分)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002包
结果类型:废标
确定时间:2025年06月25日 09时47分39秒
废标情形:通过资格性检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通过资格性检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001包
服务类
名称:葫芦岛市机关事务保障服务中心2025年度食堂粮油食品配送服务项目(C05019900其他社会保障服务)
服务范围:负责市委、市劳动大厦食堂粮油食品配送服务
服务要求:1、供应商必须有相应供货能力、配送能力、仓储能力且信誉良好。2、供应商依据采购人提供采购计划进行送货。3、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配备专业配送人员和专用配送车辆,并建立货物运输车辆的定期消毒制度,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装卸过程严防机械损伤。运抵后,由供应商负责将货物送达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按采购人要求组织卫生清扫。4、供应商须安排固定专人及配送员(配送人员须持有健康证)与采购人使用单位食堂管理员对接,及时处理解决如下单、加订、提前、延后、质量不符合、缺斤短两等实际问题,如无意外情况,一般不允许更换。不得随意在采购人的工作区域内走动,严禁将采购人内部活动拍摄视频上传网络,不得将配送的实际数量及地点泄露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须对采购人的采购计划、结算账户及其他信息严格保密。同时做好配送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采购人相关规章制度,服从采购人管理。5、供应商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除不可抗力外,供应商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配送。采购人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配送,应提前通知供应商。因供应商原因延误配送的(采购人要求推迟的除外), 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7、供应商应按采购计划规定的品种、数量及要求提供货物。货物品种短缺时,须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调配补齐所缺品种。若要更换品种,须提交书面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所提供的货物与采购计划或合同要求不符,或因产品质量、运输不当等原因造成的产品缺陷,须免费提供包换、包退服务,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小时之内,将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替换原有不符或被损坏的货物。8、供应商所提供货物须有货物可追溯管理程序,允许采购人随时查阅货物各环节相关记录,记录保存期限为一年。9、合同履约期间,出现如下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1)采购人接收到相关关于原材料质量的通报处罚;(2)因所供货物质量问题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3)在采购、配送的过程中,如供应商人员或车辆出现各类事故,造成自身或他人疾病或伤亡等一切后果;(4)因供应商原因导致的监管安全事故。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一年。
服务标准:按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德辉、韩佳、纪艳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001包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3,984.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002包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葫芦岛市机关事务保障服务中心本级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15号
联系方式:王磊、0429-31201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柯瑞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街天维花园1号楼
联系方式:0429-31242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鲁姗姗
电 话:0429-3124288
十、附件
采购文件:葫芦岛市机关事务保障服务中心2025年度食堂粮油食品配送服务项目6.11.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001包
供应商名称:辽宁硒之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