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受闽侯县南通小学学区委托,福建灿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350121]CXGC[GK]2025002、闽侯县南通小学学区人工草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闽侯县南通小学学区人工草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16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350121]CXGC[GK]2025002 项目名称:闽侯县南通小学学区人工草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26,890.00元 采购包1(闽侯县南通小学学区人工草): 采购包预算金额:526,89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521,17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天内交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是(货物)类模板或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微企业。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等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06-25 至 2025-07-02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07-16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闽江大道260号福州红星国际1#楼写字楼2层05-10室1号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闽侯县南通小学学区 地址:闽侯县南通镇苏坂东路40号 联系方式:0591-222131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福建灿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金山街道闽江大道260号福州红星国际1#楼写字楼2层05-10室 联系方式:0591-87277297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夏晨晨、杨斌 电话:0591-87277297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灿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灿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25日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