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宁强公安局室内靶场设备采购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5-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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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招标采购网为业主单位征集筛选优质供应商,将预报名企业审核对接提交给业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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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汉中市宁强公安局室内靶场设备采购建设项目(二次)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宁强县公安局 | 行政区域 | 宁强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06月24日 22:18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5年06月25日至2025年07月01日 每日上午:08:3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汉台区兴汉路南缙颐·久玺台售楼部2楼 | 开标时间 | 2025年07月15日 09:30 | 开标地点 | 汉台区兴汉路南缙颐·久玺台售楼部2楼 | 预算金额 | ¥150.000000万元(人民币)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博鹏瑞 | 项目联系电话 | 0916-8889891 | 采购单位 | 宁强县公安局 | 采购单位地址 | 宁强县北大街47号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191163009 | 代理机构名称 | 陕西博鹏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汉台区兴汉路南缙颐·久玺台售楼部2楼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16-8889891 |
项目概况 汉中市宁强公安局室内靶场设备采购建设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汉台区兴汉路南缙颐·久玺台售楼部2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7月15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BPRZB-20250509.1B1 项目名称:汉中市宁强公安局室内靶场设备采购建设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宁强县公安局室内靶场设备采购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5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射击设备 | 宁强县公安局室内靶场设备采购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1,500,000.00 | 1,500,000.00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宁强县公安局室内靶场设备采购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7)《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注: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9)按相关规定需要落实的其他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宁强县公安局室内靶场设备采购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 ,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www.creditchina.gov.cn),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www.ccgp.gov.cn),提供《汉中市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承诺函》;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6月25日 至 2025年07月01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汉台区兴汉路南缙颐·久玺台售楼部2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5年07月15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汉台区兴汉路南缙颐·久玺台售楼部2楼 开标地点:汉台区兴汉路南缙颐·久玺台售楼部2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请经办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纸质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谢绝邮寄;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强县公安局 地址:宁强县北大街47号 联系方式:181911630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博鹏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汉台区兴汉路南缙颐·久玺台售楼部2楼 联系方式:0916-88898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博鹏瑞 电话:0916-8889891 陕西博鹏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