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 消防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 消防系统维护 | 对陕西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主楼、附楼和院落以下消防设施进行保养、检测、维修,开展隐患排查 | 1.服务单位应熟悉中心消防设施和消防水源的现状。服务单位进行所有消防联动试验时,要经中心管理部门同意后实施,不能影响正常工作。 2.服务单位所派维保人员应熟悉消防工程中系统的工作原理及操作方法,要具有上岗资质,持证上岗。 3.服务单位应针对中心实际,建立消防设施维保管理制度。 4.服务单位每周工作时间外确保随叫随到,接到中心管理部门维修电话2小时内赶到现场,保证设备当天正常运行。系统维修时,如需断水断电,应向中心管理部门报告,取得同意并派人现场监督,加强安全防范措施后方能动工。 5.提供24小时应急处理服务,突发性较大故障30分钟内到达故障现场;一般故障一报修后,2小时内赶到故障现场,一般故障应该立即排除,严重故障应该在24小时内修复,修复前服务单位消防设施设备维修技术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6.人员及技术要求。根据中心实际,配备足够满足要求的技术人员及足够的设备;维保检测过程中,正确使用各种操作工具,确保维保检测施工人员和中心相关人员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必须设置必要的防护和警示标志。高空施工必需配戴安全帽及安全带;服务单位所提供的辅助材料及免费提供的备品、备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要求,需与原设备匹配的必须匹配;中心重大活动时,服务单位必须按照中心要求完成消防系统的保障任务;配合中心完成其他消防相关工作。 7.其他要求。①服务单位提供的服务不低于国家标准。②服务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设立专线值班电话或者其它联系方式,确保全天24小时通讯通畅。③消防系统和设备发生故障,服务单位应做好设备暂停使用和临时应急措施。 | 2025年8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 | 1.保证系统正常工作。 2.维护质量必须满足现行消防规范的要求。 3.设备发生故障,接收到故障信息或接到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通知2小时内派人到达现场,4小时内检修解除一般故障。在确实没有配件的情况下应及时向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管理部门汇报,并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防止出现安全事故。 4.提供详细的月检、季检记录及符合消防规范的年度检测报告。 | 250,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