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编号:N5115012025000130二、项目名称:公务用车社会化保障服务(二次)三、采购结果采购包1:
四、主要标的信息合同包1(公务用车社会化保障服务): 服务类(宜宾市公务用车服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四川宜宾长锋公路运输有限公司)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黄寿容、张建华、刘东(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以预算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以下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不足6000元按6000计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7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1.计划备案编号:51150025210200005819 2.监督部门:宜宾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831-8228012,地址:宜宾市南岸西区瑶湾路300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宜宾市公安局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蜀南大道东段27号 联系方式:22282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济开发区龙头山路199号浙商新天地6幢7层15-20号 联系方式:13608258745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邓女士 电话:13608258745 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23日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