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1125210200023318-XM001 项目名称:城关街道洪寺村“煤改电”项目取暖设备项目 预算金额:6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6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批复文号:房财政采核【2025】033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2026年10月31日前完成全部设备的安装及调试)。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_政府采购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规、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扶持贫困地区、监狱企业、中小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政府采购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有关事项的通知》(房财采购[2020]149号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企业需具备热水型空气源热泵和热泵热风机的生产能力(必须是该产品的实体生产、制造企业),且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含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截止日前相关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对于具有控股关系且不具备生产、制造能力的总公司在满足以下条件前提下可参加投标:①总部公司和其控股(或独资)的外地加工企业要出具工商部门给出的股权证明;②其总公司是其控股(或独资)的外地加工企业的控股方或独资方;③两方企业不允许同时投标。 (5)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6)投标人经营状态:在近三年(2022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6-24 至 2025-06-30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售价:¥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7-17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福谊街5号院1号楼新时代国际中心15层开标室(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已于2025年2月5日进行了采购意向公开公示。 2.质疑:供应商认为本项目的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采购办提起投诉。质疑及投诉流程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供应商质疑提交联系方式: 1)质疑接收单位: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质疑接收地址:北京市丰台区福谊街5号院1号楼新时代国际中心15层 3)质疑接收联系方式:13611338626 3.投诉联系单位: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4.投标保证金形式: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接受的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5.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8)《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9)《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通知》(财库〔2022〕31号); (10)《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11)《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 (12)《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持续深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改革的通知》(京财采购〔2022〕672号); (13)《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京财采购〔2022〕1143号); (14)其他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6.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010-58511086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86483801 6.1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6.2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6.3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6.4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投标文件。 6.5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6.6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6.7电子开标 供应商在开标地点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开标。 7.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8.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完成后,须把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营业执照发送至邮箱(2586676045@qq.com)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房山区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金光路1号 联系方式:李海泉,693739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福谊街5号院1号楼新时代国际中心15层 联系方式:岳工、赵工,136113386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岳工、赵工 电 话: 13611338626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