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115-NPLN-G2025-0007 项目名称:江宁区泵站排水监测信息化管理系统2025年度运行维护项目 预算金额:372.000000万元(采购包1:237.000000万元;采购包2:13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371.95万元(单位:人民币)(包一:236.98万元;包二:134.97万元),报价超过预算为无效标书。 采购需求: 分包一:提供132个泵站,11个中继站、1个监控中心12个月的日常运维及失效故障设备更换安装,保障项目稳定运行,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分包二:提供78个泵站,1个中继站,12个月的日常运维及失效故障设备更换安装,保障项目稳定运行,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365日历天。本次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期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②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自行免费下载 方式:供应商登陆“江苏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07-18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 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 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投标文件正本中需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的原件)。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截图,截图需显示截图日期和时间。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集中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 4、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市公共采购信息网上发布。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市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南京市江宁水务局(本级) 单位地址:江宁区天元中路189号 联系人:陈科 联系电话:522834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南京普兰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秦淮区运粮河西路 9 号 联系人:汪孟婷 联系电话:180128354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孟婷 电话:18012835493
附件:JSZC-320115-NPLN-G2025-0007采购文件.doc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