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编号:[350181]YNC[GK]2025003二、项目名称:融基公馆物业服务采购三、采购结果采购包1:
四、主要标的信息采购包1(融基公馆物业服务): 服务类(福建榕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五、评审专家名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及收取方式:① 收费标准:以差额定率累进法收取代 理费用,标准如下:成交金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按成交金额的1.5%计取;成交金额超过100万的:其中100万按成交金额的1.5%计取,100万-500万部分金额按0.8%计取,500万-1000万部分金额按0.45%计取。②收取方式:招标代理服务费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缴清。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缴纳。代理服务费缴交账号:开户名:福建永诺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融城支行;账号:118160100100041367。若本条款与招标文件中其他关于服务费支付条款有矛盾的,以本条款为准。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融基公馆物业服务:4.5246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1.福清市旺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性审查不通过,其余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性审查。 2.福州尊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按照其提交的投标报价计算,无法满足“员工的最低工资不得低于《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我省最低标准的通知》(闽人社文【2025】14号)最低工资标准”及“投标人报价中必须包含五险的费用,且不能低于福清市规定缴纳的标准”要求,依据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第一点第(二)项第3小点的规定,其投标无效,符合性不通过,其余各投标人均通过符合性审查。 3.政策性价格扣除情况:福州好之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福清市土投土地开发有限公司)、福建榕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鑫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均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均符合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要求,给予其报价部分总价1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部分的评审。 4.结果公告“四、主要标的信息”中部分内容与以下信息不一致的按以下信息为准: 服务范围:融基公馆小区范围内的建筑物及配套的设备设施和相关场地涉及综合服务、房屋管理与维修养护、公共秩序维护、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清洁卫生服务、绿化养护服务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 服务要求:分别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综合服务、房屋管理与维修养护、公共秩序维护、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清洁卫生服务、绿化养护服务等的服务要求执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 服务时间:本项目服务期限为3年。 服务标准:分别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综合服务、房屋管理与维修养护、公共秩序维护、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清洁卫生服务、绿化养护服务等的服务要求执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 5.未中标人可至福建永诺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领取评审得分与排序的告知函,如需邮寄的请致电我司。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单位信息名称:福清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地址:福清市宏路街道创业大道因资小镇3号楼3层 联系方式:0591-85168100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福建永诺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音西街道音西村霞盛通福花园1号楼 联系方式:0591-86091117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林虹、卢思婷、蔡雄文 电话:0591-86091117 福建永诺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21日 相关附件: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