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和县林屯冷链仓储交易中心建设项目桩基、主体检测服务采购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
- 发布日期:2025-06-20
- 标签:中心
- 位置: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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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350725]ZJ[CS]2025004 二、项目名称:政和县林屯冷链仓储交易中心建设项目桩基、主体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福建省延兴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红江路1号金山工业集中区浦上工业园A区60#楼厂房第一、三层 | 784,037.00元 | 93.07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政和县林屯冷链仓储交易中心建设项目桩基、主体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类(福建省延兴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1-1 | 其他工程管理服务 | 政和县林屯冷链仓储交易中心建设项目桩基、主体检测 | 政和县林屯冷链仓储交易中心建设项目桩基、主体检测 | 政和县林屯冷链仓储交易中心建设项目桩基、主体检测 | 1.根据采购人提供的资料和图纸制定检测方案,并报采购人、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审批后进行检测。(评标项2)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检测方案的要求,按工程施工进度要求及合同工期确保检测项目完成。(评标项3)3.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颁布的现行规范和规定的质量标准进行检测,对其检测数据和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的检测报告,因中标人提供的数据、资料不准确或不及时,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负责赔偿采购人由此引起的损失。(评标项4)4.自备检测用的且符合计量认证要求的仪器设备。(评标项5)5.在检测过程中,应在发现不合格现象24小时内书面通知采购人、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评标项6)6.每次检测完毕及时整理现场检测资料,并于5日内提供检测结果并送交采购人。(评标项7)7.中标人接到采购人书面通知3天内进场检测,且所有检测均应保证满足现场施工进度需要。(评标项8)8.根据相关工程进度分别完成各阶段的检测,满足项目质量要求,并提交各阶段检测报告,检测工作全部结束后,在1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供检测报告四份。(评标项9)9.三日内清理完现场的设备、建筑垃圾和其他堆积物,拆除相关的临时设施,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工完场清的要求。(评标项10)10.采取相关安全防护措施,保障安全生产,如有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评标项11) | 合同签订后,根据现场施工进度,按相关规定同步进行检测工作,每次检测完毕后,48小时内提供检测结果。 | 项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784,037.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 周春雨 | 评审专家: | 陈振南 、 叶信红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1)-1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服务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代理费按此收费标准计取。 ①以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②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 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 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100-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8%。采购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政和县林屯冷链仓储交易中心建设项目桩基、主体检测服务采购项目:1.176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政和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政和县西大街101号 联系方式:18159933443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中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天山东路2号中融江山府6幢2单元805室 联系方式:177206877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许 电话:17720687726 福建中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