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722-JHZB-C2025-0011 项目名称:青湖中学学生餐厅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99.434151万元 采购需求: 项目位于东海县青湖中学校园内,建设内容为食堂操作间标准化改造459平方米,改造餐厅253平方米,食堂供配电线路改造及食堂设施设备更换。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人或业主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因非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时开工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请按要求提供) 7.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具有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情形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采购。潜在供应商须按照第二章《磋商须知》第39节要求提供相关企业申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在有效期内),同时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须提供2025年3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缴纳社保凭证(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2)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磋商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供应商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4)本项目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详见响应文件格式),若响应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成交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投标人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7-07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开启时间:2025-07-07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东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东海开标五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磋商采购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供应商须逐条明确作出满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响应,否则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者变更,其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者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者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要求,“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 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 请供应商按照《操作手册》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制作、提交(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参加开启,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参加磋商和提交最后报价。因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被拒绝、造成无效响应的,自行承担一切损失。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东海县青湖中学 单位地址:东海县青湖镇青康西路88号 联系人:宋主任 联系电话:138156998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建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路12-701号 联系人:颜工 联系电话:158612559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颜工 电话:15861255995 附件:JSZC-320722-JHZB-C2025-0011采购文件.doc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