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 阿勒泰市2025年城乡义务教育农村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项目-红墩镇寄宿制学校 (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30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LTSCG-2025-CS004 项目名称:阿勒泰市2025年城乡义务教育农村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项目-红墩镇寄宿制学校 (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929823.2 最高限价(元):2929823.2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阿勒泰市2025年城乡义务教育农村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项目-红墩镇寄宿制学校 (二次) 数量:1预算金额(元):2929823.2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签订合同后总工期:45天(日历日)(具体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如遇冬季无法施工,工期顺延,总工期不变。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19〕9号);(2)、《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19〕18号);(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关于政府采购支持jianyu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注:1、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2、如属于上述企业需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18日至2025年06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6月30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6月30日 10:3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18399999326;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阿勒泰市红墩镇寄宿制学校 地 址:阿勒泰市红墩镇寄宿制学校 联系方式:0906-28119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阿勒泰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阿勒泰市文化路3号 联系方式:0906-21204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池那尔 电 话:0906-2120424 附件信息: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