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NBHSWCS295(ZZJS2025110G) 项目名称: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迎春花园、清水湾及西城印象消防修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971934.00 最高限价(元):971934.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迎春花园、清水湾及西城印象消防修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971934.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迎春花园、清水湾及西城印象室内外消防设施维修改造及路面修复;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1)工期:90日历天,开工时间以采购人实际通知时间为准。(2)质量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不低于2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活动。 注: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磋商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成交结果公示期间对成交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成交候选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6月19日至2025年6月26日(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3.方式: (1)本项目采购文件实行“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2)潜在供应商登陆“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仅需浏览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浏览); (3)采购公告附件内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 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未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对本项目提起质疑;如未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响应无效责任自负。 4.售价(元):0元。 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5年6月30日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宁波市海曙区营商环境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四[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南门上)],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6月30日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宁波市海曙区营商环境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四[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南门上)],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2.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2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ggzy.zj.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甬易阳光)(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请各供应商根据本采购文件的要约邀请,进行要约响应并自觉遵守各项响应承诺;否则采购人有权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向财政部门上报供应商的诚信状况,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 2.3说明 2.3.1本项目实行网上提交(上传)响应文件,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评审方式。若供应商参与本次磋商采购活动的,自行承担与本次采购相关的一切费用。 2.3.2响应文件提交(上传)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递交响应文件或响应文件递交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3.3响应文件制作: (1)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响应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 (2)供应商通过“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响应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 2.3.4开启响应文件注意事项:响应文件首次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逾期送达不予接收。 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应当登录“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不成功的供应商视为放弃响应。 2.3.5海曙区“政采贷”助力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有需要的中标(成交)供应商请于网站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announcementDetails?article_ID=9174636&code=0101&project_ID=N&isShowTypeSteps=false&project_NO=N&sidebarID办理具体业务。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人民政府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汇贤路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梁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8447444 质疑联系人:张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008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波至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海曙分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日丽中路666号紫林坊艺术馆北门三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柳培永、王银、赵梦洁、章鸿慧、楼愉良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158302 质疑联系人:赵娜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15830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海曙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海曙区天之海大厦海曙财政局214办公室 联系人 :王老师 联系电话:0574-87297540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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