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杭州道街道办事处机关 2025年杭州道街安全技术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SXGP-2025-B-010)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6月19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杭州道街道办事处机关 项目概况 2025年杭州道街安全技术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络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0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GP-2025-B-010 项目名称:2025年杭州道街安全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5.0万元 最高限价:55.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否 | 55 | 55 | 公共安全服务 | 2025年杭州道街安全技术服务,包括:安全检查;开展应急实战演练;组织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无事故企业”创建;应急预案及双体系文件合规性审核,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划分请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二)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同时监狱企业技术标中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将不予以认定。(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即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四)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五)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取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可向本市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政采贷”融资支持。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请于正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向相关金融机构联系咨询。(具体请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九章附录2:滨海新区财政局“政采贷”明白纸)注:金融机构相关信息请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板块(网址:http://tjgp.cz.tj.gov.cn/zcd/zcdList.jsp)了解。注: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本项目只接受中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参与投标。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六)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1)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2)开标前一个月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1)、(2)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即可。3.2024年6月份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20日到 2025年06月26日,每天上午09:3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络获取” 方式:“线上获取”形式:请供应商发送邮件至我公司邮箱:shouxinzixunzbdl@163.com,邮件标题为:“报名+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正文写明: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我公司将回传须知请按具体要求获取文件,若有疑问可致电咨询代理机构(16602239213)。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塘沽区迎宾大道1988号(浙商大厦)1-1105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7月0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塘沽区迎宾大道1988号(浙商大厦)1-1105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杭州道街道办事处机关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心北路1709号 联系方式:李工,022-663173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首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兰苑路2号(贰号)3号楼-2-104 联系方式:166022392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16602239213 天津市首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