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受浦城县第三医院委托,南平市闽源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对[350722]MY[GK]2025003、浦城县第三医院食堂运营管理服务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浦城县第三医院食堂运营管理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09日 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350722]MY[GK]2025003 项目名称:浦城县第三医院食堂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60,000.00元 采购包1(食堂运营管理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96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96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9,6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接受非中小企业参与投标。供应商须按本招标文件第七章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注:①上述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②依据相关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③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06-18 至 2025-06-25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07-09 15: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德秀大道里塘路42号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德秀大道里塘路42号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浦城县第三医院 地址:浦城县上青岭43号 联系方式:0599-28355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南平市闽源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浦城县德秀大道里塘路42号 联系方式:0599-2825650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晓玲 电话:0599-2825650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南平市闽源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南平市闽源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18日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