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编号:[350190]ZDQS[TP]2025001二、项目名称:平潭龙山小学新校区图书采购三、采购结果采购包1:
四、主要标的信息采购包1(平潭龙山小学新校区图书采购): 货物类(江西丽文轩文化有限公司)
五、评审专家名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②代理费用收费标准以单个采购包的中标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成交金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内(含100万)的按成交金额的1.5%计取,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③代理服务费缴交账户:开户名:福建省正大青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福州杨桥中路支行;账号:406558359793。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平潭龙山小学新校区图书采购:0.5532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1、各供应商均通过资格性审查;河北蜀迈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技术、服务和商务响应表未响应,经谈判小组评议,河北蜀迈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其余供应商符合性审查结果为通过。 2、在最后报价过程中,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文件第二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果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最后报价,使得其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商品或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及财办库(2024) 265号的规定,对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发起价格澄清(时间50分钟) 要求相关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主要是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说明、材料。其中上海新华传媒连锁有限公司、北京清枫宏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经谈判小组评议,按无效投标处理;北京辉煌鸿图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鑫京润泽图书有限公司、福州文耕教学设备有限公司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材料,书面说明材料未按财办库〔2024〕265号的规定提供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说明、材料,经谈判小组评议,按无效投标处理;北京读书明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材料,谈判小组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报价不合理,经谈判小组评议,按无效投标处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单位信息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3号楼七层 联系方式:13290736677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福建省正大青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街街道东街92号中福广场9楼 联系方式:0591-8782139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罗玉明、罗秋芳 电话:0591-87821399 福建省正大青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17日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