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口示范区2024-2025年度兴无水库重点治理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发布日期:2025-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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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恒口示范区2024-2025年度兴无水库重点治理提升项目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 行政区域 | 安康恒口示范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06月17日 15:15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5年06月18日至2025年06月24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陕西宏盛祥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安康市汉滨区文昌路西巷12号1栋2单元301室)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5年06月30日 10:00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安康市汉滨区文昌路西巷12号1栋2单元301室 | 预算金额 | ¥24.528664万元(人民币)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罗工 | 项目联系电话 | 18590946606 | 采购单位 |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 采购单位地址 |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创业大厦三楼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992520611 | 代理机构名称 | 陕西宏盛祥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安康市汉滨区文昌路西巷12号1栋2单元301室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590946606 | 附件: | 附件1 | 采购清单 (6) |
项目概况 恒口示范区2024-2025年度兴无水库重点治理提升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康市汉滨区文昌路西巷12号1栋2单元3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6月30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XD2025-AK-022 项目名称:恒口示范区2024-2025年度兴无水库重点治理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5,286.64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恒口示范区2024-2025年度兴无水库重点治理提升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45,286.64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45,286.64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水库工程施工 | 恒口示范区2024-2025年度兴无水库重点治理提升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45,286.64 | 245,286.64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恒口示范区2024-2025年度兴无水库重点治理提升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恒口示范区2024-2025年度兴无水库重点治理提升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到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并提供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 (3).投标企业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单位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项目;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或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加盖投标人公章; (5).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磋商时间前十二个月任意一个月份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单位提供截止至磋商时间前十二个月任意一个月的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 ,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须出具非联合体投标声明); (9).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6月18日 至 2025年06月24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安康市汉滨区文昌路西巷12号1栋2单元301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6月30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宏盛祥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安康市汉滨区文昌路西巷12号1栋2单元301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6月30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宏盛祥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安康市汉滨区文昌路西巷12号1栋2单元3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获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康市恒口示范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地址:安康市恒口示范区创业大厦三楼 联系方式:139925206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宏盛祥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文昌路西巷12号1栋2单元301室 联系方式:185909466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工 电话:18590946606 陕西宏盛祥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