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教职工通勤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0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000-16726
项目名称:教职工通勤车租赁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00000
最高限价(元):550
服务需求响应表
包号:001服务内容:教职工通勤车租赁服务 |
采购文件要求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 | 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与左侧服务需求内容逐项对照填写,请勿直接填写“完全响应”“无偏离”等字样) | 偏离程度 | 偏离说明 | 证明资料 |
★一、车辆要求学校教职工通勤用车需要6台,车辆需50座及以上大型客车,所有车辆必须为供应商单位自有车辆,需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车辆行使证(首页、年检页)。★二、通勤线路如下。1、1号线(汇宝线) 发车时间早6:50始发汇宝6:50 →水木清华(交通岗南100米)6:53→辽宁中医学院(东校区黑龙江街)7:00→金山小区7:08 →陵园街(铁山路北公交站)7:11 →鸭绿江街7:15 →富丽阳光7:16 →城建北尚7:20 →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 2、2号线(东 线) 发车时间早6:32分始发公证处6:30 →马路湾(和平大街中华路南50米)6:35→砂阳路(砂阳路公交车站)6:45 →方形广场(银州银行)6:47 →消防队(对面)6:48 →陆军总院6:50 →南塔(文化路小学东100米公交站)6:55 →南塔电子(对面)6:57 →万泉(公交车站)7:00 →107(107北30米乘降站)7:05 →珠林桥(南桥头)7:07 →胸科医院(血站门口下桥口)7:12→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3、3号线(西 线) 发车时间早6:35分始发和平大润发(华夏银行门前)6:32 →兴工街站(公交站东30米)6:37 →铁西广场站(国税局门前)6:40 →保工街站(建设大路保工街交通岗北30米)6:42 →保工街北四路站(交通岗北50米)6:44 →小北一路6:47→小北关街站(小北道口南50米)7:07小北关街站(小北道口南50米)7:07 →沈阳大学站(西门交通岗南50米) 7:11→九一八站(九一八博物馆对面)7:15→213电器站(望花桥南桥头)7:20→正新路地铁站(跨线桥路口)7:25→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4、4号线(塔湾线) 发车时间6:35始发塔湾海鲜市场路东6:35→塔湾站(交通岗东150米)6:36 →水榭花都(公交站)6:41→西江春晓(部队大院小区东门)6:43 →万科四季花城(西门)6:44 →大禹兰庭花园(公交站)6:50 →北二环怒江街(交通岗北50米)6:52 →松山路怒江街(交通岗东20米)6:55 →松山路长江街(交通岗东20米)6:57→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5、5号线(浑南线) 发车时间早6:35分始发万科鹿特丹6:35 →长白北路6:39→红太阳6:40→万象汇6:41→中海南门6:44→中海五期南门6:45→气象中心6:47 →麦德龙6:51→泛华广场6:53 →居然之家6:57→坤泰小区6:58 →朗日街邮局7:00→金域蓝湾7:01→长青桥南7:03 →新立堡7:13→望花7:20→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6、6号线(社保中心线) 发车时间早6:35始发淮河街与崇山路交通岗东30米6:35→崇山路社保中心(通勤站位)6:40 →高德海鲜6:45→辽宁大厦6:55→乐山海鲜站(交通岗北150米)7:00→医学院站(公交站北50米)7:06 →航空航天地铁口北50米7:14→盛京大街(公交站)7:16→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社保晚通勤17:00从学校返回正新路地铁站(跨线桥下桥口)→机校街与北海街路口→医大四院→儿童医院下桥口→崇山路与黄河大街路口→公务员小区→长江街与崇山路路口→辽大正门→怒江街与崇山路路口→淮河街路口。由于社保中心线班车承担晚五点通勤任务,请乘坐社保中心线上班的教职工下班时乘坐汇宝线、塔湾线返回,下车站点按原汇宝线、塔湾线停靠,站点不变。注:采购人可根据工作需要重新核定通勤站点及线路。★三、服务要求1、供应商车辆需遵守道路旅客运输相关法律、法规。在合同期内不得转让、转包,车型颜色需要统一,不得随意调换车辆和司机。2、供应商承担车辆维修、保养费用、车辆油费、车辆全险(车辆损失险、司乘人员及第三者责任险等)及驾驶员工资等因车辆产生的所有费用。车辆的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座位责任险等强险与商业保险齐备,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车辆保险单。3、通勤车辆如因发生交通等事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由供应商承担,车辆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各类罚款,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在运行途中通勤车辆出现故障,必须采取补救措施,否则我校教职工可另租车到达目的地,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4、每天发车前应提前做好通勤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避免因车辆故障延误发车情况出现,应按通勤车时刻表准点行驶;因雨雪天气或者其他客观原因而造成通勤车辆无法按照原定路线行驶时,要听从采购人安排,并不得增加费用。因修理、检验或其他原因需更新替换的通勤车辆,必须达到原有车辆等级,遇特殊原因不能发车,要有应急措施,需提前安排好应急车辆。5、供应商要保证车辆空调冷暖风和电器设备系统良好运转,做到冬暖夏凉。6、因教职工数量每年都在变化,采购人有随时要求供应商更换车型的权利,供应商需无条件配合。★四、驾驶员要求驾驶员具有A大型客车驾驶证,并有五年实际驾驶经验且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驾驶安全事故,符合道路运输客运相关资质要求。驾驶员应相对固定,如果因服务不满意等原因提出更换驾驶员,供应商应无条件予以更换,且更换后的驾驶员同样符合本文件要求。 | | | | |
其它 | 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供应商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 | | |
商务条款偏离表
包号:001
序号 | 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 | 响应文件响应内容 | 偏离程度 | 偏离说明 |
★1 |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续签条件:采购人经考核对供应商上一年度服务满意可以续签。续签方式:每次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次。 | | | |
★2 | 履约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 | | |
★3 | 付款方式及条件:按照实际圈数结款,一季度一结算。 | | | |
★4 | 验收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验收程序:由采购人依法组织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 | | |
★5 | 其他要求1、供应商需完全服从采购人对具体的发车时间、站点进行的调度和调整。2、车辆保险、年检、维修费、燃料费、规定行驶路线中发生的路桥通行费、违章罚款等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车辆保管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 | | |
★6 | 如遇上级主管部门关于通勤车相关政策有调整或不可抗力原因,甲方将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终止合同。 | | |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续签条件:采购人经考核对供应商上一年度服务满意可以续签。续签方式:每次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次。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乡村振兴、节能环保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17日23时59分至2025年06月25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7月0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兴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三楼评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及电子邮件方式递交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现场无须递交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 2.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自行准备好CA锁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解密地点不做限制。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
地 址: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102号
联系方式:024-897084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政兴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陵东街2号
联系方式:18642000769
邮箱地址:lnzxzb@163.com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新乐分理处
账户名称:辽宁政兴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061401010400015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晓旭
电 话:186420007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