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受晋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福建省仟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350582]QYCG[CS]2025004、晋江市2025年度电子类交通设施零星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晋江市2025年度电子类交通设施零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27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350582]QYCG[CS]2025004 项目名称:晋江市2025年度电子类交通设施零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48,304.00元 采购包1(交通信号灯和电子警察相关设备): 采购包预算金额:1,948,304.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948,304.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限为工程量金额总计达到成交金额或合同签订后一年,质保期为最后一批次工程量验收合格之日起计36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要求合同分包面向中小企业预留70.23%份额采购。(一)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的规定,本项目要求预留份额70.23%给中、小、微企业,若供应商为大型企业,须根据自身的企业类型按上述预留份额比例要求进行分包接受分包合同的单位须符合与承接分包业务相对应的资质要求。接受分包合同的企业之间与供应商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二)按要求进行分包的,若供应商为大型企业,须在响应文件中明确分包给中小微企业的份额,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供应商出具接受分包单位属于中小微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分包意向协议》;3、《分包意向协议》中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的签字人为非单位负责人的还须提供《单位授权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 四、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06-16 至 2025-06-23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6-27 09:30: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青阳街道崇德路金融广场1幢、2幢连接体101、107单元开标室5厅(晋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开启时间:2025-06-27 09:30: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青阳街道崇德路金融广场1幢、2幢连接体101、107单元开标室5厅(晋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晋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福建省晋江市崇德路29号 联系方式:0595-826660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福建省仟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田安北路武夷花园文昌大厦9层A、E、F座10层A、C、F座 联系方式:0595-22108509/13205069500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嘉法 电话:0595-22108509/13205069500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省仟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福建省仟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16日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