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编号:JM-2025-05-00510-1-1-3 二、项目名称:长春市中医院中心药房建设项目 三、中标信息 第一标段:长春市中医院中心药房建设项目(第一标段) 供应商名称:吉林省鑫越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3MA1703KK4N 供应商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柳影路与菜市南街交汇处万龙柳影春天(万龙第五城)1【幢】411号房 中标金额:人民币481.30万元 评审得分:100分 第二标段:长春市中医院中心药房建设项目(第二标段) 供应商名称:吉林省万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5MADX7UA55U 供应商地址:长春市二道区惠工路18号东泰大市场5栋3号 中标金额:人民币136.00万元 评审得分:94分 第三标段:长春市中医院中心药房建设项目(第三标段) 供应商名称:吉林省鑫越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3MA1703KK4N 供应商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柳影路与菜市南街交汇处万龙柳影春天(万龙第五城)1【幢】411号房 中标金额:人民币84.60万元 评审得分:97.02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全成实,李沈琦,郑丹,王文化,刘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考原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及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计取,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具体金额为:第一标段:人民币6.8424万元;第二标段:人民币2.4072万元;第三标段:人民币1.6740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公示媒介:《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并同步推送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若经第三方转载后无论内容是否一致,均与本公司无关。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中医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2201004232020185 地 址:长春市宽城区台北大街1913号 联系方式:赵海强、156431755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启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2MACE4HKJ2B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以东、乙十路以西保利人民大街小区(保利·金香槟)一期C2号楼413号 联系方式:钟柠、0431-811072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柠 电 话:0431-81107246 4.行政监督部门: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联系方式:0431-89865657 来源:吉林省启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初审:钟 柠 复审:于晓琳 终审:赵海强 附件信息: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