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541国道紫阳汉王至洞河公路改建工程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监测、验收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钻石壹号19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6月20日 10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CXM2025-ZC-036. 项目名称:541国道紫阳汉王至洞河公路改建工程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监测、验收技术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541国道紫阳汉王至洞河公路改建工程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监测、验收技术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28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8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541国道紫阳汉王至洞河公路改建工程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监测、验收技术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6)《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7)《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541国道紫阳汉王至洞河公路改建工程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监测、验收技术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06月17日 至 2025年06月19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钻石壹号1901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5年06月20日 10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钻石壹号1901室 五、开启时间: 2025年06月20日 10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钻石壹号1901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供应商须在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内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需附法人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上应备注联系方式及有效邮箱)在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钻石壹号1901室进行报名登记,确认报名完毕后方可领取谈判文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安康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安康大道28号国土信息大厦 联系方式:0915-32003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陕西佳诚新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钻石壹号1901室 联系方式:1919141110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志鹏 电话:19191411108 陕西佳诚新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16日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