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人民政府机关 张家窝镇2025年度新丰产河入河污染溯源排查整治项目 (项目编号:ZKGP-2025-B-0102)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6月16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人民政府机关 项目概况 张家窝镇2025年度新丰产河入河污染溯源排查整治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按此链接方式获取:https://www.wjx.cn/vm/raBqQSu.aspx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KGP-2025-B-0102 项目名称:张家窝镇2025年度新丰产河入河污染溯源排查整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9.0218万元 最高限价:59.0218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是 | 59.0218 | 59.0218 | 测绘服务 | 入河污染溯源排查整治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市财政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交通运输委 市水务局 市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 (津财采〔2022〕11号)规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型或微型企业承接的,对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查询截止时点为本项目评审结束时间。(4)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5)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2)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自行编写无效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4)税款所属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税务部门出具的不欠税证明等);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且加盖受理章;2)网络申报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格式见文件附件)。3.2供应商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测绘乙级(专业范围须包括:工程测量)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16日到 2025年06月23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按此链接方式获取:https://www.wjx.cn/vm/raBqQSu.aspx 方式:填表发售领取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振坤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区高泰路96号(深福保产业园北区)17栋303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6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振坤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区高泰路96号(深福保产业园北区)17栋3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人民政府机关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022-879895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振坤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高泰路96号福保产业园(二区)17-1-303 联系方式:022-8798434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欣/游晓兰 电 话:13212214098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天津市振坤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