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和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宁海县五山林场高湖林区防火巡护道工程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 发布日期:2025-06-16
- 标签:中心
- 位置: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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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宁海县五山林场高湖林区防火巡护道工程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宁海县五山林场 | 行政区域 | 宁海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06月16日 09:01 | 评审专家名单 | 郑雪昌,黄啟胜,康甫 | 总中标金额 | ¥122.481600 万元(人民币)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张怡 葛南一 | 项目联系电话 | 0574-83555038 | 采购单位 | 宁海县五山林场 | 采购单位地址 | 宁海县中山中路85号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74-67051318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波和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宁海县桃源街道明湖银座2幢1号1301室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74-83555038 |
一、项目编号:NBHFNH【2025】005磋 二、项目名称:宁海县五山林场高湖林区防火巡护道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1 | 报价:1224816(元) | 浙江祥宏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长街镇环河新街70号 |
2.废标结果: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1 | 宁海县五山林场高湖林区防火巡护道工程 | 宁海县五山林场高湖林区防火巡护道工程 | 本项目起点K0+000起于烂湖庵至兰丁机耕路K3+200处,右转过溪后,沿山体自然展线局部路段截弯取直至终点烂湖庵管护站,终点处设一回车场,路线全长1.330Km。全段共有交点26个,其中回头曲线5个,最大纵坡 12%,最短坡长45m。 | 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 | 章怡 | 浙2332018202301983 |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郑雪昌,黄啟胜,康甫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 供应商名称 | 专家1 | 专家2 | 专家3 | 商务技术得分 | 报价得分 | 总分 | 1 | 浙江祥宏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 64.0 | 57.5 | 53.5 | 58.33 | 31.6 | 89.93 | 1 | 浙江泓亦建设有限公司 | 60.0 | 60.0 | 53.5 | 57.83 | 29.61 | 87.44 | 1 | 宁波甬晟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 55.5 | 53.0 | 46.0 | 51.5 | 35.0 | 86.5 | 1 | 浙江中途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56.0 | 53.5 | 48.5 | 52.67 | 32.2 | 84.87 | 1 | 浙江飞球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 59.0 | 54.0 | 49.5 | 54.17 | 29.93 | 84.1 | 1 | 宁波昱鑫建设有限公司 | 59.0 | 46.5 | 44.5 | 50.0 | 32.41 | 82.41 | 1 | 宁波市江北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55.5 | 54.0 | 47.0 | 52.17 | 28.32 | 80.49 | 1 | 浙江三门兴港建设有限公司 | 40.5 | 38.0 | 41.5 | 40.0 | 28.91 | 68.91 |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 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 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 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10%; 成交金额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 成交金额10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157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海县五山林场 地 址:宁海县中山中路8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童场长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67051318 质疑联系人:0574-67051318 质疑联系方式:0574-670513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和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海县桃源街道明湖银座2幢1号1301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怡 葛南一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3555038 质疑联系人:李明迪 质疑联系方式:0574-8355503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海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65265612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