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 国家水资源监控设施维修养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08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青海佳荣公招(货物)2025-043 项目名称:国家水资源监控设施维修养护项目 预算金额(元):1200000 最高限价(元):12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预算金额(元):45000 标项二 预算金额(元):1040000 标项三 预算金额(元):40000 标项四 预算金额(元):75000 合同履约期限: 服务期包 1:签订合同至项目通过验收为止; 交货时间包 2: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12月,免费维护期:2026年1月至2026年该项目确定运维单位截止(技术参数中有要求的,按参数要求执行); 服务期包 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完工之日止; 服务期包 4:合同签订生效后60日内完成测评服务;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5)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6)特定资格要求: 包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工程监理·专业资质·水利工程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格、业绩、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省外企业须提供有效的《省外进青建筑业企业报告登记证书》。 包3:投标人须具备水利行政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岩土工程类乙级、混凝土工程类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包4:投标人须具备公安部《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注:本项目投标人可对各包进行投标,但同一投标人只能中 1 个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16日至2025年06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8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07月08日 09:30 开标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53号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二楼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开标室3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项目信息网同时发布;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2.线上电子化开评标系统操作及办理CA锁等相关事宜请咨询政采云:咨询电话:95763。线上CA:PC咨询网址(可及时反馈问题截图,让客服快速定位问题):http://tseal.cn/k.html,咨询电话:95763。 3.本次招标采用线上提交投标文件的方式进行评审,线上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政采云平台; 4.财政监督部门及电话: 监督单位:青海省财政厅 联系电话:0971-6145505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青海省水资源及节约用水技术服务中心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昆仑路20-2号 联系人:汪先生 联系方式:0971-61615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青海佳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1号写字楼6楼10609室 联系方式:0971-8829828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附件信息: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