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平湖交警处理交通事故检验鉴定服务项目 (重新招标)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 发布日期:2025-06-14
- 标签:中心
- 位置: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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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平湖交警处理交通事故检验鉴定服务项目 (重新招标)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平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06月14日 11:22 | 评审专家名单 | 盛海照(第1、2标项采购人代表),张永娣,顾富良,胡海波,曹国峰 | 总中标金额 | ¥1.670000 万元(人民币)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沈女士 | 项目联系电话 | 0573-85539088 | 采购单位 | 平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采购单位地址 | 平湖市当湖街道漕兑路803号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73-85114497 | 代理机构名称 | 浙江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平湖市当湖街道漕兑路33号总商会大厦C座4楼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73-85539088 |
一、项目编号:ZJGH-PH202525-01 二、项目名称:平湖交警处理交通事故检验鉴定服务项目 (重新招标)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1 | 报价:1290(元) | 浙江共安检测鉴定技术有限公司 | 杭州西湖区转塘街道外桐坞村4号 | 2 | 报价:15430(元) | 嘉兴志源司法鉴定所 | 嘉兴市南湖区环城西路375号汇丰广场A楼501、503-504室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平湖交警处理交通事故检验鉴定服务项目(标项一) | 平湖交警处理交通事故检验鉴定服务项目(标项一)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如履约情况良好,经采购人综合考量满意,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且成交单价及服务内容不变、不超合同总价,且与相关法规不冲突的情况下,可续签后一年度的服务合同,最多可续签两次,续签期间单价不变。 | 详见采购文件 | 2 | 平湖交警处理交通事故检验鉴定服务项目 (标项二) | 平湖交警处理交通事故检验鉴定服务项目(标项二 )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如履约情况良好,经采购人综合考量满意,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且成交单价及服务内容不变、不超合同总价,且与相关法规不冲突的情况下,可续签后一年度的服务合同,最多可续签两次,续签期间单价不变。 | 详见采购文件 |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盛海照(第1、2标项采购人代表),张永娣,顾富良,胡海波,曹国峰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 供应商名称 | 专家1 | 专家2 | 专家3 | 专家4 | 专家5 | 商务技术得分 | 报价得分 | 总分 | 1 | 浙江共安检测鉴定技术有限公司 | 81.0 | 77.0 | 58.0 | 72.0 | 81.0 | 73.8 | 5.5 | 79.3 | 1 | 杭州鉴真科技有限公司 | 48.0 | 41.5 | 37.0 | 38.0 | 49.0 | 42.7 | 10.0 | 52.7 | 1 | 丽水市机械汽车工程学会 | 48.0 | 43.0 | 39.0 | 41.0 | 48.5 | 43.9 | 5.46 | 49.36 | 标项 | 供应商名称 | 专家1 | 专家2 | 专家3 | 专家4 | 专家5 | 商务技术得分 | 报价得分 | 总分 | 2 | 嘉兴志源司法鉴定所 | 80.5 | 79.5 | 61.56 | 69.0 | 83.5 | 74.81 | 10.0 | 84.81 | 2 | 浙江中和司法鉴定中心 | 77.5 | 74.5 | 60.5 | 66.5 | 73.0 | 70.4 | 9.87 | 80.27 | 2 | 杭州华硕司法鉴定中心 | 48.5 | 44.5 | 45.5 | 39.5 | 53.0 | 46.2 | 9.87 | 56.07 |
标项1 标项2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该项目二个标项代理费均为人民币6000元,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中予以考虑。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6000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平湖市当湖街道漕兑路803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盛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5114497 质疑联系人:刘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3-851144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平湖市当湖街道漕兑路33号总商会大厦C座4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沈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5539088 质疑联系人:仲坤新 质疑联系方式:0573-82062457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平湖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 传 真: 联 系 人: 陆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3-85013033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