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名称
岫岩县城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编制服务
二、 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
本项目位于鞍山市岫岩满族自治县:五道河村、兴隆中心、城东片区、主城区、西北营子片区、树地片区以及雅河以南工业区。
2、工程规模:
新建DN300-DN700HDPE排水管道约33.7公里;新建压力排水管道约5.5公里;污水提升泵站2座;破路施工约6000平方米、沥青路面恢复约6.8万平方米、废除现状管线约1公里、过河围堰施工约1000米。
三、 设计内容和要求
1、设计内容:
新建DN300-DN700HDPE排水管道约33.7公里,实现雨排分流,减少水污染。管道材质耐腐蚀、耐磨损,设计流量满足区域排放需求,管道铺设符合规范要求,确保排水顺畅排入水质净化厂。
新建压力排水管道约5.5公里,用于将远离水质净化厂的排水加压输送至处理厂。管道材质能够承受一定压力,设计压力满足输送需求,管道铺设符合规范要求,确保排水安全输送,并建设污水提升泵站2座。
2、 设计依据:
(1) 规划区电子地形图。
(2) 建设单位提供的本项目地质勘察报告成果。
(3) 建设方、规划部门提供的其他相关设计资料,国家相关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等。
3、 设计要求:
(1)方案设计要充分结合规划条件及现状道路、管网条件,利用好可以继续使用的现有管线,在满足功能使用的前提下,节省投资。
(2)工程涉及到的电力、给水、热力等专业管线,设计单位要与本地各特许经营及专业公司对接,方案要按照各专业公司意见设计,并完成自然资源局方案审批。
(3)在工程设计时要求具有前瞻性、先进性,充分考虑设计与区域开发品质相一致。 在实施方案上要做到切实可行,经济上合理。
(4)在管线穿越河道设计中应妥善处理好压力管线与现状河道的关系。
(5)规划南片区大部分区域地势较为平坦,应做好区域内排水规划方案。
(6)充分考虑管线的水力条件,设计合理的管线的重力流与压力流段。
(7)设计过程必须遵守有关设计有关方面的规定,并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
(8)设计要满足近远期实施要求,并按甲方要求提供满足规划要求的成果。
(9)设计成果必须满足相关部门的规划批复及成果批复。
四、设计深度
1、详细尽职踏勘调研现场及周边环境,充分研究利用现有自然禀赋。
2、充分研究利用环境资源,景观要素,综合分析经济、社会、现状等诸多因素,规划建设具有生态园区特色的道路。
3、应充分结合并利用现状地形,减少土地工程量,提供主要场地、建筑台地和道路控制点的竖向标高。
4、各专业图纸深度严格按照《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实施。
五、设计成果
设计成果应符合国家相关设计标准,充分表达设计理念设计构思空间组织并与周边道路、河流和城市空间环境相协调。
设计成果主要内容包括:
初步设计阶段(含概算)要求:
初步设计图纸要求尺寸清晰,构造可行,按照规范要求设计并通过初步设计审批。初步设计完成后提供初步设计图及概算,设计文件统一装订成册,共 8 套(含电子文件光盘)。
初步设计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设计说明书;
(2)有关专业的设计图纸;
(3)主要设备或材料表;
(4)工程概算书。
以及采购人要求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设计成果。
六、时间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相关成果并完成审查工作。
七、其他要求
1、设计单位应根据所提供的地形图、地勘报告、规划资料、现状情况等,进行初步设计工作;
2、出图原则及技术要求以《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 年版)》相关出图规定及审批意见为准;
3、设计单位应主动调查设计范围周边的现状、地质情况及已设计的道路管网情况,并做好衔接,对于因规划和设计调整,设计单位应无条件的进行修改和补充设计; 4、在初步设计并审查完成后设计单位应提供相关工程概算并上报财政部门; 5、鼓励适当的应用新材料、新技术,但需与建设单位进行沟通。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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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6月13日22时00分至2025年06月21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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