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YHGSW2025CG002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皇姑区税务局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54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4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皇姑区税务局局机关及9处驻外税务所(含第一税务所)提供项目管理服务、安全保障服务、保洁绿化服务、设施设备的运行与维护服务、会议服务、餐饮服务、车辆驾驶服务等。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服务期限为2025年8月1日-2026年7月31日。本项目意向采购服务期为三年,在服务内容、服务要求、服务标准及预算均无重大变化的前提下,年度考核合格后,经采购人同意,可续签次年合同,最多续签两次。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13日 至 2025年06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峰景国际506室) 方式:现场领取或电子邮件(以电子邮件方式领取的,纸质文件将以邮递方式送达)。售后不退。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7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峰景国际5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2.供应商须在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单位信息。(1)现场现金支付(不支持微信、支付宝转账);(2)电子邮件方式领取的,投标人需在电汇凭证上明确填写供应商名称、账号及开户行名称,同时要在电汇单据“摘要”“用途”栏次内,填写“皇姑区税务局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并将汇款凭证发送至邮件wxzb2005@163.com,进行电话确认。代理公司账号(开户名: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沈阳沈河支行;账号:422020100100004082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皇姑区税务局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华山路20号 联系方式:佟诗琪024-862777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 联系方式:戴玮、刘彬 024-227222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戴玮、刘彬 电 话: 024-22722298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