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编号:N5108122025000029二、项目名称:国道108线朝天段、大羊公路、七曾公路、朝大路、东广路、曾家山旅游环线设置交通违法行为电子抓拍设备采购三、采购结果采购包1:
四、主要标的信息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广元市尼尔商贸有限公司)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向恩、赵玲、柏清波(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成本+合理利润”的原则,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2.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1、“政采贷”业务解释:“政采贷”是中央、省市关于助力中小企业发展的一项重要惠企纾困政策,其政策功能明显,便于解决企业资金周转慢、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目前,我市各金融机构推出了系列“政采贷"融资业务,“政采贷”融资业务是指银行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依托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企业的贷款程序和利率, 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供应商和金融机构按照双方自愿原则参与,具体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等相关文件,上述文件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广元市公安局朝天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明月大道三段9号 联系方式:158922836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四川川骏建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市辖区广元市利州区万源新区2号路万源大厦1栋11-1号 联系方式:13408398860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经办人 电话:13408398860 四川川骏建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13日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