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编号:N5111012025000151二、项目名称:编制乐山市城市更新国家示范城市申报方案三、采购结果采购包1:
四、主要标的信息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乐山市城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余勇洋(采购人代表)、卢小松、刘惠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2002年10月15日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按项目成交金额计算后下浮20%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2.38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西段553号 联系方式:0833-21317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四川诚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乐高东路86号7幢1号、2号 联系方式:1808687843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8086878436 四川诚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12日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