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经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财政审批编号:湖财采确临[2025]8477号)批准,东南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湖州市公用事业管理中心委托,现就2025-2027年度市北和湖东片区道桥维养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DNDL2025-105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属于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项目,如大型企业投标,预留份额通过采购合同的投标人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进行,分包意向协议中预留给中小企业的金额应当不低于总金额的 40%。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和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明确以上事项的《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2如果投标人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本条资格条件,无需再进行分包。提供明确以上事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协议中明确中小企业份额不低于合同总金额的40%并提供明确以上事项的《联合体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协议中由投标人自行约定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 ▲3、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 3.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要求:具备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六、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6月12日至开标截止时间止 (潜在投标人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上注册账号并登录)。 2、本次招标文件实行网上获取,不接受投标人现场报名,投标人须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政采云”注册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后获取招标文件)。 3、免费注册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投标人注册页面):https://middle.zcygov.cn/settle-front/#/registry“政采云”,咨询电话:95763。已经注册成功的投标人无需重复注册。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7月4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 2.1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投标人应于2025年7月4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前将制作、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未准时上传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作无效标处理)。 2.2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以U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递交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 2.2.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的形式开标,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应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原则上邮寄公司统一采用EMS),邮寄地址为:东南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市田盛街815号],联系电话:0572-2708071,电子邮箱:152323551@qq.com。邮寄截止时间:投标人应于2025年7月4日下午17:00时前准时送达,逾期不予受理。投标人须留足投标文件邮寄时间,确保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于规定的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未按时送达的,均按未提供处理; 2.2.2若投标人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必须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书等有效证明文件以及最近一个月个人社保缴纳证明文件),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至开标地点,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的,按未提供处理。 注:1)投标人应权衡利弊考虑是否提供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做强制性要求,若因下一条款(第3条)原因须启用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时,而投标人未提供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作无效标处理; 2)投标人应对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进行加密处理,若需要启用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时,再由投标人告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加密信息进行解密; 3)若投标人未提供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关于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的要求及内容不再适用。 3、CA锁解密时间为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后,各投标人须提供符合要求的CA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有效的CA锁供开标现场解密,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包装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将拒绝接收。整个开标过程中若因投标人问题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均认定为未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若因网络或者其他非投标人问题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启用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无法打开的,作无效标处理。若正常解密成功,则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不予开启。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4、投标人须在线获取CA数字证书(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自行把握时间,办理流程详见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Pmw7VHIByNnJ3A2CbAN_/PXKYt3MByNnJ3A2CyAMX?keyword=CA),并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下载专区”下载“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 5、投标人须将制作、加密后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上传的,均按无效标处理。 6、投标人通过政采云系统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投标人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s://zfcg.czt.zj.gov.cn/download/index.html?_=1596521623206),投标人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网址:(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m2eqWwBFdiHxlNd_otq/lwV6GXABiyELHE-oVMj3)。 7、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形式进行开评标活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无须到场,在线响应即可(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传真等),但也允许投标人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八、投标地址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 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文件格式“.jmbs”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作无效标处理。 九、开标时间:2025年7月4日上午9:00时整 十、开标地址: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楼二楼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2号楼,届时详见二楼休息区电子显示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入“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参与开标,并完成CA锁在线解密投标文件等相关工作。 十一、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十二、其他事项 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实行网上招投标,应按照本招标文件及政采云系统的要求编制、加密并要求投标人通过政采云系统在线投标响应,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同时投标人须随身携带制作在线投标响应文件时所用的CA锁,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系统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其中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于开标现场以密封、包装的形式提供。 2、质疑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章规定。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第一次质疑以外其他所有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3、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依法获取指:投标人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要求在政采云系统上获取并报名成功)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未按照规定方式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4、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效的,责任自负。 5、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注册投标人,需登录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进行网上报名,尚未注册的投标人应当先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上申请注册,注册终审通过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6、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中标人可凭中标通知书等材料至“绿贷通平台”网页(www.lvdt.huzldt.com)或“政采贷”平台网页(www.zcygov.cn)申请相关融资产品。具体操作方式可在“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网站查询,也可向“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电话咨询(“绿贷通”联系电话:0572-2392590、“政采贷”联系电话:0572-2151055、18698580797)。 7、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8、本项目公告发布网站: 8.1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8.2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huzhou.gov.cn//-“政府采购”模块 十三 、告知事项 1、采购过程实行邮寄投标文件模式,投标人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响应文件,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至开启响应文件的时间延长,给投标人留足响应文件邮寄时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做好响应文件签收记录并及时告知投标人;采购组织机构接收响应文件至现场开启响应文件全过程应接受监控;采购人派出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监督的同时,采购组织机构积极创造条件让投标人远程参与监督;评审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响应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审小组可要求投标人在合理期限内(不少于半小时)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作出。 2、所有进入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以及省、市、区有关疫情防控的其他规定。 十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州市公用事业管理中心 地 址:湖州市莲花庄路108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褚旻霞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 2598818 质疑联系人:高燕辉 质疑联系方式:0572-25988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东南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市田盛街815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杰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2708071 质疑联系人:汪飞 质疑联系方式:0572-270188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湖州市吴兴区龙王山路518号 联系人:程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2-2150216 湖州市公用事业管理中心 东南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2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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