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05010400 | C05010400 养老服务 | 养老服务 | 射洪市社会福利院(青岗分院)实施“公建民营”的运作模式,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民政局在提供硬件条件和保证相关政策到位的前提下,委托一家具有相应实力的专业机构对射洪市社会福利院(青岗分院)进行运营管理。 | 成交供应商派驻射洪市社会福利院(青岗分院)的主要管理负责人要有2年及以上养老服务经营管理经验,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医师2名以上(含2名),配备一定数量的医疗仪器和设备,具备良好的医疗、护理、康复、营养等专业支撑 |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 严格按照《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民政部令第19号)、《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的要求进行经营,从事老年人的医疗、护理、餐饮、文娱、康复、保健、心理等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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