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中国医科大学实验动物部2025年实验动物垫料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000-10692
项目名称:中国医科大学实验动物部2025年实验动物垫料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99840
最高限价(元):6
技术规格偏离表
包号/序号:001/1产品名称:普通级颗粒垫料数量:116,640.00公斤(以实际发生量为准)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否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不适用 |
采购文件要求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 | 响应文件响应内容 | 偏离程度 | 偏离说明 | 证明材料 |
★1.材料无毒、无油脂、无异味、不含芳香物质的新鲜收集的玉米芯,不得使用加工利用过的玉米芯废料。玉米芯颗粒大小均一,小鼠玉米芯要求8目,大鼠玉米芯要求6目。★2.质量要求(以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距响应文件开启日近半年内的垫料检测报告复印件为评审依据,响应文件中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1)性状色泽均一,形态一致,无杂质、无霉变、无异味(2)吸水性能48小时吸水量应不小于100%(3)水分颗粒垫料6-12%(4)含尘量垫料的含尘量≤1%(5)异常毒性 无异常毒性(6)微生物指标(7)化学污染物指标★3、包装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应为原厂包装,能够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这类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货物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及远洋和内陆的长途运输。供应商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其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的任何损失的责任或费用。如运输过程中产品包装出现破包、漏气现象,免费对破损产品进行回收再进行补发。★补充说明:表中“数量”是根据以往年数量所做预算数,具体以采购人实际使用量为准,费用按照成交供应商成交单价乘以实际发生的数量进行结算。 | | | | |
项目 | 指标 |
菌落总数 | ≤1*106cfu/g |
大肠菌群 | ≤90cfu/g 或<30 MPN/100g |
霉菌和酵母数 | ≤100cfu/g |
沙门氏菌 | 不得检出 |
项目 | 指标 |
砷(mg/kg) | ≤0.7 |
铅(mg/kg) | ≤1.0 |
镉(mg/kg) | ≤0.2 |
汞(mg/kg) | ≤0.02 |
黄曲霉毒素B1(μg/kg) | ≤20.0 |
滴滴涕(mg/kg) | ≤0.3 |
六六六(mg/kg) | ≤0.2 |
商务条款偏离表
包号:001
序号 | 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 | 响应文件响应内容 | 偏离程度 | 偏离说明 |
★1 | 交货时间:具体送货批次、时间和数量,供应商要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采购人将根据教学、科研动物实验进度,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5日内将所需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成交供应商实际供货总金额达到预算总金额(人民币699,840.00元),本合同自动终止。 | | | |
★2 | 交货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路77号中国医科大学实验动物部,采购人指定的地点(指定建筑、楼层、房间)。 | | | |
★3 | 付款方式及条件:1.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结算。2.付款时间及条件:(1)合同标的和数量送到指定的地点,经采购人验收合格,每季度按照实际供货数量进行结算,供应商于次季度初提供有效发票后15日内,采购人一次性支付上个季度实际供货金额的100%。结算金额=前季度实际供货量*成交单价。(2)如遇特殊原因付款时间顺延,最长不超过15日。(3)累计支付金额不超过699,840.00元,当所供实验动物垫料金额累计达到预算总金额时,供货结束,合同自动终止。3.成交金额包含了本项目可能涉及的一切费用,包括垫料费、运输费、检验费、人工费、途中损耗费、售后服务费、税费等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其他费用。 | | | |
★4 | (1)验收标准:按政府采购合同条款第6条、其他国家有关标准及采购文件执行。验收时,成交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实际需求数量进行供货,并提供相应批次的垫料质量合格证及第三方质量合格检测报告(微生物)复印件视为验收合格,检测报告时间不得超过生产日期1个月。(2)验收程序:按照中国医科大学验收管理流程有关要求进行验收。(3)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验收报告。(4)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 | | |
★5 | 货物有效期:至少6个月。 | | | |
★6 | 剩余货物有效期:成交供应商实际供货时货物剩余有效期不少于5个月。 | | | |
★7 | 免费保修期内由成交供应商12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到达现在的免费换货服务。 | | | |
★8 | 售后服务网络:提供网络在线咨询服务。 | | | |
★9 | (1) 如成交供应商未按照本合同规定的要求交付合同标的和数量,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成交供应商须按照《政府采购合同条款》违约责任对应条款承担赔偿责任。(2) 如成交供应商不能履行交付货物的合同义务,则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成交供应商需按照合同总金额的1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3) 如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标的与响应文件不符)导致采购人解除本合同或者成交供应商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则成交供应商需按照合同总金额的1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4) 如成交供应商未按照本合同规定的要求向采购人提供售后服务,采购人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提供售后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全部承担。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成交供应商需按照合同总金额的1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5) 在货物运输、装卸的过程中,发生的所有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6) 在包装、运输、装卸等过程中产生货物毁损、锈蚀、丢失等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责任并赔偿该损失。(7) 采购人验收不能免除成交供应商货物的质量责任,因货物质量原因导致供需双方或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责任。(8) 采购人未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日期向成交供应商付款,则每逾期一日,采购人应按逾期支付金额×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逾期支付违约金,但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总金额的10%。(9) 上述违约金的数额,是双方经协商一致确定的,为了减少诉讼过程中不必要的争议,双方同意无论是在协商阶段还是诉讼阶段均按上述标准予以确定。 | | | |
★10 | 其他:成交供应商在货物运输、搬运、安装、培训过程中要注意自身与他人的安全,由于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 | | |
11 | 其他 | 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供应商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 | |
合同履行期限: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5日内将所需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成交供应商实际供货总金额达到预算总金额(人民币699,840.00元),本合同自动终止。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所投产品厂商须为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实验动物垫料的制造厂家须具有有效的实验动物垫料生产许可证或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适用范围须包含垫料)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10日23时59分至2025年06月14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6月1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会议室(沈阳市皇姑区同江街11-1号3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2.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正本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备份文件提交至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会议室(沈阳市皇姑区同江街11-1号3门)或以加密文件形式发至邮箱syhygs@163.com。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医科大学
地 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路77号
联系方式:024-319391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同江街11-1号3门
联系方式:024-81231520
邮箱地址:syhygs@163.com
开户行:盛京银行沈阳市向工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
账号:03382601020000016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旭、张芳、曹雨、李姗姗
电 话:024-81231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