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公务车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6月18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2025-00605 项目名称:公务车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9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公务车): 合同包预算金额:19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9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公务车)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3)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公务车)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标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齐全有效(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06月11日 至 2025年06月13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5年06月18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安康市汉滨区三桥头黄沟路口) 五、开启时间: 2025年06月18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安康市汉滨区三桥头黄沟路口)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凡愿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将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为一个PDF文档,并附联系电话及邮箱发送至1132289872@qq.com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安康大道黄沟路口 联系方式:152299905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安康大道黄沟路口 联系方式:1522999053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葛女士 电话:15229990539 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5年06月10日 相关附件: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