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苏州市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及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含在线监控)技术审核的成交结果公告
- 发布日期:2025-06-09
- 标签:中心
- 位置: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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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5年苏州市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及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含在线监控)技术审核 | 品目 |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服务 | 采购单位 |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 行政区域 | 苏州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06月09日 17:07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查巧珍,陆文娟,尤辰汀 | 总成交金额 | ¥76.900000 万元(人民币)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金健 | 项目联系电话 | 0512-68361806*8002 | 采购单位 |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 采购单位地址 | 苏州市虎丘区竹园路8号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584822379 | 代理机构名称 | 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苏州市三香路万盛大厦13楼B座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金健 |
一、项目编号:JSZC-320500-SZYX-C2025-0044 二、项目名称:2025年苏州市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及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含在线监控)技术审核 三、中标(成交)信息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 | 12320000466003772Y |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中和路100号 | 93.33(均分制) | 769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2025年苏州市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及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含在线监控)技术审核 服务范围、要求:为依法对监测机构及排污单位进行技术审核,确保环境监测数据的可靠性,以“建好、管细、精用”排污单位自动监测监控系统,有效提升生态环境部门“非现场”监管能力,实现高质量精准治污目标,同时对辖区内环境监测服务机构实施有效监督,严惩违规违法行为,需要专业性强、具有污染源现场质控经验的单位协助配合采购人开展全市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及排污单位监测监控设备联网质量的巡查、数据研判、相关异常情况的预警和现场技术核查工作。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标准:根据国家、省、市自动监控安装联网相关工作要求以及《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技术规范和数据质量控制规定》、《江苏省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执法应用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开展本项目服务工作。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陆文娟、查巧珍、尤辰汀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苏财购告【2016】31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收费标准为预算金额100万以下部分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5%。本项目成交服务费为¥11700.00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单位地址:苏州市虎丘区竹园路6号 联系人:刘霄秋 联系电话:0512-687076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三香路万盛大厦13楼B座 联系人:金健、周详、祝晓忠、周悦婷 联系电话:0512-68361806*80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健、周详、祝晓忠、周悦婷 电话:0512-68361806*8002 十、附件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 JSZC-320500-SZYX-C2025-0044采购文件.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