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编号:JSZC-320214-CXLT-G2025-0004二、项目名称:新吴区法院2025-2026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三、中标(成交)信息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张映红、秦路增(采购人代表)、宣峰、姚敏红、孙军霞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计费基础,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以下费率为1.5%,100万-500万费率为0.8%;在此基础上打七折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4550。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本级) 单位地址:无锡市新吴区长江北路16号 联系人:唐灏文 联系电话:688826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无锡城兴绿碳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无锡市新吴区星洲电子商务园3栋202室 联系人:朱莉、刘娟 联系电话:156519077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莉、刘娟 电话:15651907773 十、附件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pdfJSZC-320214-CXLT-G2025-0004采购文件.doc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