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编号:25AT186017103036/FSKY34000120252492号 二、项目名称:安徽医科大学科研实验中心科研仪器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上海高驰进出口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娄山关路555号1502室 中标金额:¥2785000(人民币大写贰佰柒拾捌万伍仟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严睿文、段剑伟、吴平华、桑余娟、钱成(招标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30万元(不含)以下项目按3500元固定标准收费。除上述之外的项目,按照合价服[2009]216号文件规定费率下浮20%收取代理服务费,单个项目标包中标(成交)金额超过500万元(含)的,超出部分的收费标准下浮30%收取代理服务费。 金额:¥22166.4(人民币贰万贰仟壹佰陆拾陆元肆角)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中标供应商评审总得分:97.69分 2、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应当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预留的电子邮箱,联系电话:0551-63735933,电子邮箱:yjliu@ahbidding.com。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医科大学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梅山路81号 联系方式:万老师 0551-651601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蜀鑫路69号(创业大道与蜀鑫路西南角)603室 联系方式:0551-63735933/19855015517 电子邮箱:yjliu@ahbidding.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元军、顾春燕 电 话:0551-63735933/19855015517 安徽医科大学科研实验中心科研仪器采购项目(二次).pdf主要标的承诺函-上海高驰进出口有限公司.pdf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