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 长春市二道区民政局物业服务管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06月2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0045号-JLBSCC-2025002(采购编号:采购计划-[2025]-00045号)。 项目名称:长春市二道区民政局物业服务管理项目。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533463.60元。 服务需求:长春市二道区民政局物业服务管理项目,详情见服务需求。 服务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民政局。 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微企业投标的应按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格式要求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应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格式要求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投标的应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要求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6]90号)等国家最新政策; (7)《长春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1〕416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单位,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的证明材料。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06月09日上午09时00分至2025年06月13日下午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制。 3.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技术支持:95763。 4.售价: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06月2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和开标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四室。 (1)响应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开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 (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潜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及响应文件的提交。 (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供应商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招标活动。 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4)CA 证书解密:供应商持制作该电子响应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 锁)及电脑进行远程解密(各供应商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供应商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建议供应商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进行现场解密或进行远程解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政采云”平台(http:// www.zcygov.cn)(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lin.gov.cn/)并同时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城市晚报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二道区民政局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广德街915号 联系人:常伟 联系方式:0431-81326240 2.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百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西安大路与康平街交汇吉发广场C座西区20楼2002 联系人:王玉双 联系方式:18943633356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玉双 联系方式:18943633356 4.监督单位:长春市二道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4658564 附件信息: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