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编号:JSZC-321002-SWGC-D2025-0100 二、项目名称: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2025年集约送达服务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孙长录、王贵宝、邢宏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按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文)服务类标准的八折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 (不满贰仟元按贰仟元计取),13273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机关) 单位地址:扬州市广陵区江都北路545号 联系人:朱海芹 联系电话:829550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扬州市翠岗路48号121-418 联系人:袁玲 联系电话:0514-879867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玲 电话:0514-87986785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JSZC-321002-SWGC-D2025-0100采购文件.doc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