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JH25-210000-23492
二 、 项目名称:2025年全省市县在建水利工程质量抽样检测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鞍山、营口在建水利工程质量抽样检测
供应商名称:抚顺市大兴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辽宁省抚顺市抚顺县石文镇英守村
中标(成交)金额:14,947.7(元)
评审总得分:87.18(分)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大连、抚顺、本溪、丹东在建水利工程质量抽样检测
供应商名称:山东汇科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开发区胶州路532号101室
中标(成交)金额:13,750(元)
评审总得分:85.02(分)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阜新、铁岭、辽阳在建水利工程质量抽样检测
供应商名称:沈阳兴禹水利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和平区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68号
中标(成交)金额:15,102(元)
评审总得分:86.58(分)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锦州、朝阳、盘锦、葫芦岛在建水利工程质量抽样检测
供应商名称:辽宁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和平区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5-4号
中标(成交)金额:14,654(元)
评审总得分:91.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鞍山、营口在建水利工程质量抽样检测
服务类
名称:2025年全省市县在建水利工程质量抽样检测(C12990000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 沈阳、鞍山、营口 在建水利工程的原材料、中间产品、构配件、工程实体等质量检测、试验工作。
服务要求:1、向采购人及时提供不合格项的报告 成交供应商的检测结果存在不合格项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采购人,并提交检测报告。 2、按时向采购人提供月报 每月10日成交供应商要按时向采购人提供检测月报(检测月报格式另行提供)。 3、向采购人提供检测报告 检测报告具体要求如下: (1).检测报告应按包组综合报告、各市综合报告、各县综合报告三个层次进行编写。其中各县综合报告中应附各检测项目及参数的单项检测报告,报告一式两份。 (2).综合报告中应包含工程概况、参建单位名称、施工自检单位和监理平行检测单位名称、检测依据、检测内容、检测方法、检测数量、检测结果及数量统计表等九项内容。 (3).确需外委分包的检测项目,将事先取得委托人同意,分包给具备相应条件和检测能力的检验检测机构,并按要求出具检测报告。 4、 向采购人提供的成交供应商服务过程文件 (1) 试验、检测工作计划、方案等的批复文件及其它补充技术文件; (2) 成交供应商工作协调会议纪要文件; (3) 试验、检测的业务往来文件; (4) 其它文件。 成交供应商服务过程文件的格式由双方协商确定,提交的数量为一式肆份。
服务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以具体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服务标准: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大连、抚顺、本溪、丹东在建水利工程质量抽样检测
服务类
名称:2025年全省市县在建水利工程质量抽样检测(C12990000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2025年全省市县在建水利工程质量抽样检测
服务要求:本次检查检测的项目主要为实施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主要包括:河道治理工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程、灌区(含泵站)改造工程、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山洪沟治理工程、小型农田水利及涝区治理工程、抗旱应急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移民后期扶持工程等10类工程。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以具体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服务标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阜新、铁岭、辽阳在建水利工程质量抽样检测
服务类
名称:2025年全省市县在建水利工程质量抽样检测(003)(C12990000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采购检测范围为:阜新、铁岭、辽阳在建水利工程的原材料、中间产品、构配件、工程实体等质量检测、试验工作。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及采购文件中的相关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以具体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满足采购人及采购文件中的相关服务标准。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锦州、朝阳、盘锦、葫芦岛在建水利工程质量抽样检测
服务类
名称:2025年全省市县在建水利工程质量抽样检测(004包)(C12990000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锦州、朝阳、盘锦、葫芦岛在建水利工程的原材料、中间产品、构配件、工程实体等质量检测、试验工作
服务要求:(1) 成交供应按照受检工程项目法人的通知及时开展检测工作。成交供应商试验样品的取样工作范围,按采购人指示,由工程相关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现场见证取样,并签字确认,同时做好检测过程中影像留存,采购人将对此进行检查。 取样、送检工作措施方法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检测取样要按照“取一备二”方式执行,即取一组样备两组样,备样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可擅自销毁。取样后及时开展试验,并在规范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检测工作。 (2)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部门颁布的试验及检测的规程或规范进行试验或检测,试验结束后成交供应商应及时向采购人提交试验、检测成果或报告,存在问题的分析报告及有关的建议等,并对试验、检测资料及时整理分类。如超过规范、合同要求的检测频次和任务范围需经委托人批准。
服务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以具体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验收程序:成交供应商应在检测项目完成后按要求提交检测报告经由采购人审核。审核合格即为通过验收。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明、盖鑫瑜、汪兵、郝淑荣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鞍山、营口在建水利工程质量抽样检测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3000元/每包组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3,000.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大连、抚顺、本溪、丹东在建水利工程质量抽样检测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3000元/每包组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3,000.00(元)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阜新、铁岭、辽阳在建水利工程质量抽样检测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3000元/每包组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3,000.00(元)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锦州、朝阳、盘锦、葫芦岛在建水利工程质量抽样检测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3000元/每包组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3,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5号
联系方式:024-621811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21号远东大厦303室
联系方式:024-225143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海元
电 话:024-22514350
十、附件
采购文件:5.22最终稿2025年全省市县在建水利工程质量抽样检测.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鞍山、营口在建水利工程质量抽样检测
供应商名称:抚顺市大兴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大连、抚顺、本溪、丹东在建水利工程质量抽样检测
供应商名称:山东汇科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新建 DOCX 文档_00.jpg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阜新、铁岭、辽阳在建水利工程质量抽样检测
供应商名称:沈阳兴禹水利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jpg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锦州、朝阳、盘锦、葫芦岛在建水利工程质量抽样检测
供应商名称:辽宁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