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安康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无人机设备及应用系统建设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6月27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BZ2025007 项目名称:安康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无人机设备及应用系统建设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安康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无人机设备及应用系统建设): 合同包预算金额:7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0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无人机设备及应用系统建设)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12)《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3)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无人机设备及应用系统建设)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资料,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06月05日 至 2025年06月11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 2025年06月27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线上提交 开标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供应商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2)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在网站上下载采购文件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 (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供应商版)》,如遇困难,请拨打系统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4009280095; (4)“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网址:http://219.145.206.209/BidOpeningHall/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安康市公安局江北分局 地址:安康市高新区高新大道与创新一路交汇处(高新分局) 联系方式:0915-81961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宝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二府庄1号荣豪大厦1幢20楼5-154室 联系方式:1550915260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5509152601 宝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04日 相关附件: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