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关于桥梁护栏及波形护梁维修工程的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6月16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城发【招】字2025-104 项目名称:关于桥梁护栏及波形护梁维修工程的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31,91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关于桥梁护栏及波形护梁维修工程的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关于桥梁护栏及波形护梁维修工程的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提供2024年度赋码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半年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提供2024年6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2024年6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承包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9)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0)投标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已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 w.ccgp.gov.cn)已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 (1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12)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在本单位注册,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级)(提供无在建承诺); (1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06月04日 至 2025年06月1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5年06月16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已获取-投标(响应)管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五、开启时间: 2025年06月16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参与线上开标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3)《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15)《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6)《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1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8)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9)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七)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与纸质投标并行的方式,投标人需要在线提交所有通过电子化交易平台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的响应文件,同时于(2025年6月16日10:00前)将投标文件纸质版送到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风景御园20号楼14层中招城发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投标文件共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件1份(电子文件为PDF格式及WORD版格式,PDF文件为完整签字、盖章的正本扫描件,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若电子响应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正、副本分别各自装订成册密封。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西安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 地址:西安市二环北路西段29号文景路立交西北角 联系方式:029-873149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招城发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风景御园20号楼14层 联系方式:029-86184155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029-86184155 中招城发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04日 相关附件: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