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编号:N5101142025000106二、项目名称:2025年畜禽防控采购三、采购结果采购包1:
采购包2:
四、主要标的信息合同包1(狂犬病灭活疫苗): 货物类(重庆鑫牧兽药有限公司)
合同包2(防护物资、耗材): 货物类(凉山州朝平动物营养保健有限责任公司)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康怀(采购人代表)、李丽、向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依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包1、包2分别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代理服务费收费费率和方式执行。包1代理服务费金额为:8250.00元(大写:人民币捌仟贰佰伍拾元整);包2代理服务费金额为:1425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肆仟贰佰伍拾元整)。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82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 1.42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情况:1、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51011425210200010179[2025]00208;预算金额:150.00万元(其中包1:55.00万元,包2:95.00万元);政府2、监督管理部门:成都市新都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9396280-4,地址:成都市新都区马超东路289号金融服务中心7楼714室。3、重要提示:为规范政府采购活动,推进政府采购诚信建设,各潜在供应商不得提供虚假承诺,对所提供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4、本项目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成都市新都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香城南路60号文广中心二楼 联系方式:028-830484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四川创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蓉都大道南四段 199号1栋11层1117号 联系方式:028-61062777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方女士 电话:028-61062777 四川创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03日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