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新民市城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管理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26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181-00047
项目名称:新民市城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管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040000
最高限价(%):0.8
采购需求:1、项目施工进场准备、进度管理、质量管理、造价控制、合同管理、风险管理、安全文明管理、施工现场各个单位的协调管理等,所有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
2、竣工验收的准备和实施、工程的跟踪审计、工程决算审计所需工程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总结工作。
合同履约期限:根据工程工期,直至工程结算后结束(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根据工程工期,直至工程结算后结束(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中小企业、监狱和残疾人企业的相关扶持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03日15时00分至2025年06月11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6月26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新民市辽河大街115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的方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须自行办理CA数字证书进行线上报名及线上投标,如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如有电子投标技术问题请拨打4001288588进行咨询。 2、开标时,投标人报价解密严格按照最新的电子招投标要求的程序执行,投标单位须自行携带CA、笔记本电脑(电脑需提前下载所办CA的插件、自备上网功能)或用其他方式自行解密(解密时间30分钟),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逾期未解密视为放弃投标。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新民市城乡建设局
地 址: 新民市辽河大街88号
联系方式:024-276272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沈阳市和采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新民市站前大街80-2号
联系方式:024-27617011
邮箱地址:420480923@qq.com
开户行:盛京银行沈阳市新民支行
账户名称:沈阳市和采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03326101020000056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24-27617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