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0225210200019956-XM001 项目名称:2025年德胜排水分区海绵城市化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38.25772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638.25772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2025年德胜排水分区海绵城市化改造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西城区德胜街道内,主要改造为六铺炕一区南区和小市口3号院的园建工程、绿化工程及排水工程,其中园建工程包括下沉式绿地、雨水花园、透水铺装、溢流雨水口、雨水调蓄池等;绿化工程包括土壤改良、景观置石、乔灌木以及地被种植等;排水工程包括新建雨水口、雨水井及雨水管,更新排水管及排水井,新增排水盲管及盲沟等。具体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365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 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含)以上资质或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换发新证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且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拟派项目经理不可以同时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如供应商非北京市建筑企业,应提供“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查询的本企业“外省市建筑业企业进京施工备案信息”; (4)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06-04至2025-06-10, ,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6-16 09:30(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磋商方式,供应商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不接受纸质文件,无须到达现场,请务必保持联系人电话畅通。 五、开启 时间:2025-06-16 09:30(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磋商方式,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参与电子磋商会议并自行解密响应文件。当日评审专家会在系统中发起二轮报价邀请,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系统并在系统中进行二次报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3)《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7)《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 (8)《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 (9)《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10)《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等。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010-58511086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86483801 2.1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2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2.3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2.4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响应,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响应文件。 2.5编制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线上响应,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2.6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2.7开启响应文件 供应商于磋商文件规定的开启时间、在开启地点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解密并开启响应文件。如因供应商问题,解密不成功,则响应无效。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西城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本级)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12号 联系方式:郑工,010-883915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华西里三区甲17号院A06 联系方式:乔工,150114063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乔工 电 话: 15011406321 相关公告 |
